设备期间核查的一般要求

设备期间核查的一般要求





期间核查适用于所有设备,但不是所有设备均需要进行期间核查,(条件具备的情况下)在确定设备的期间核查范围时,机构宜重点考虑以下设备:

  1. 校准周期较长的设备;

  2. 使用频繁的设备;

  3. 历次校准结果波动较大或临近最大允许误差的设备;

  4. 新购的不了解其计量特性及变化的设备;

  5. 使用或存储环境(振动、高湿等)恶劣或发生过剧烈变化的设备;

  6. 主要和重要设备(计量基准、标准等);

  7. 稳定性差(易漂移、易老化等)且使用频繁的设备;

  8. 经常携带到客户现场或脱离机构管理控制的设备;

  9. 使用中易受损、数据易变或有可疑现象发生的设备;

  10. 使用寿命临近到期的设备;

  11. 准确度要求较高的关键设备;

  12. 对测量结果有重要价值和重大影响(如较大风险等)的设备;

  13. (检测/校准)方法对核查有规定的设备;

  14. 使用前对核查有要求的设备,如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开机对其灵敏度和稳定性的核查。


对于实施期间核查的设备,机构应根据(检测/校准)方法对设备的要求确定核查内容、核查方法、结果判定等内容。


机构应对期间核查做出文件化规定,至少包括以下内容:

  1. 实施期间核查设备的范围;

  2. 期间核查的作业指导文件;

  3. 实施期间核查活动相关人员的职责和要求;

  4. 期间核查结果的判定及处理。

 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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